公司举行以“恋爱”为主题的员工座谈会
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有对公司内部员工之间谈恋爱的限制。餐厅的员工也一直对此比较关注,鉴于此,公司在2003年3月1日举行了以“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应不应该谈恋爱”为主题的员工座谈会,员工们自由发表了对此问题的看法,同时,公司总经理也向大家解释了所做各项规定的理由。与会人员有正在与本单位员工谈恋爱的员工、有自愿报名的员工,还有两位餐厅经理。
以下为座谈会中具有代表性的发言:
范丽梅:认为员工之间可以谈恋爱,因为同事之间比较了解,相互 之间放开了就可以以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。
刘 凯:不赞成员工之间谈恋爱,一则影响工作,二则都是出来打工 的,而谈恋爱又会消耗不少的财力,三则公司培养一个员工也挺不容易的。并且强调员工之间谈恋爱应把握尺度,还应该有领导给予的适时的点拨。
杨 宇:谈恋爱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条件出发,要分清自己面对的爱是真爱,还是为了虚荣而强加给自己的虚假的爱。提出公司应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,员工生活充实了,就不会有太多其它方面的了,这也是满足员工心里的一种平衡。
崔秀娟:谈恋爱会影响工作,不影响工作不可能,而且如果感情出现了波折就会把情绪带到工作中去,而且出来打工都是为了挣钱,所以,绝对支持公司的限制规定。而且餐厅里的两个人谈恋爱会牵制对方的去留,影响公司利益。
唐海兰: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太死了也不好,死规定不管用。谈恋爱之前应先把心态摆正,先看看自己有没有具备谈恋爱的条件。恋爱是不可避免会发生的,但认为应该先立业,后成家,如果在什么也没有的情况下对人家海誓山盟,那么最终你什么也保证不了,因为你没有坚实的基础。
张志河:赞成唐海兰的说法。认为越禁止,越有抵触心理。有的人不现实,想的过于浪漫,谈恋爱应先考虑两个人是否真能走到一起,有没有爱与被爱的资格。
张森林:同事之间由于距离和时间上的原因,搞对象都比较方便,所以谈恋爱就是很容易的发生的事情了。
赵 丽:爱应有一定格调,应具有专一性,要认真、讲分寸,不要因为一时的空虚而放纵自己。
翟建恒:爱来了,挡也挡不住。
王志强:这种事情制度是控制不了的。
李俊峰:谈恋爱是避免不了的,认为有的能相互提高,相互促进。
马振海:如果心里有个人相互惦记了,干起活来就更有动力。“男女搭配,干活不累。”谈恋爱的有“为了爱放弃一切”的那种,但他认为比较虚幻,他个人比较强调精神感受。相爱的两个人如果调开了会影响工作。
侯欣娟:赞成“先立业,后成家。”
刘涛峰:因为跟外界接触的比较少,没有机会去结识外边的人,而对身边的人比较熟悉,在一起相处多了就很难避免发生感情。
黄翠英:认为在餐厅里可以谈恋爱,如果相爱了可以有一个人辞职,或两个人都离开。
张志河:(总经理解释了“员工条例”制定的理由后)“员工条例”是对员工的爱,是对员工负责的体现,是从员工的角度出发来考虑的。并且深深的体会到“员工条例”的良苦用心!